市人大代表建议案精选
2007-01-29

  {1} 3至5年实现自然村通水泥路
    情况:针对全市目前仍有部分自然村未通上水泥路,给当地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不便,对当地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也有一定的影响的情况,骆新华代表提出了《关于加快我市自然村公路建设的建议》。

    骆新华代表认为,2004年,我市实现行政村村村通水泥路目标,大大方便了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促进了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和村民收入的提高。但据初步调查,全市现有的1045.8公里农村公路中,仍有约150个自然村266公里(桥涵150余座)低等级砂土路需要进行水泥路改造,估算投资5亿多元。
    建议:为此,骆新华代表建议,为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建议市政府用3-5年的时间对以上村道(桥涵)的砂土路改水泥路,所需改造资金继续按市、区、镇村6∶3∶1的比例筹集。
  {2} 海上垃圾管理不能空白
    情况:对于居民生活垃圾,我市采用了征收垃圾处理费的管理调控手段,而对于海上垃圾管理调控,仍是空白。我市相关法律法规也并未明确停泊我市海岸的海上生活垃圾产生单位、船舶等单位是否该属于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对象以及该如何收费,标准多少都未明确,这亟需通过修订相关法律法规以进一步明确。

    建议: 林桂合等13名代表在提交的《关于对停泊我市海岸生活、作业的船舶单位列入城市生活垃圾收费对象的议案》中建议,我市可以进一步完善《珠海市收取垃圾处理费实施办法》,明确征收范围为:停泊我市海岸的海上生活垃圾产生单位、船舶等单位为列入城市生活垃圾收费对象,市物价部门核定收费标准,港务及渔政部门配合,由垃圾打捞作业单位向生活垃圾产生单位、船舶等单位收取垃圾清理费用,用于海上作业垃圾打捞设施设备及人员等各项费用的开支。
  {3} 严厉打击医疗欺诈行为
    情况:刘秋林等代表指出,随着珠海市改革医疗卫生体制,医疗机构迅速向多元化发展,我市部分医疗机构的医疗欺诈活动或多或少的存在,如短病长治、小病大治,超常规、超范围检查,借义诊之名行推销之实,发布虚假医疗广告等等,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市民存在怕得病、怕看病的不正常的心理。

    建议:针对此现象,刘秋林等代表建议,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应加强对医疗机构和医生的监督管理,医疗卫生监督机关应加强对医疗机构和执业医生的监督,物价部门也应对医疗机构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进行更严格的审核,加强对医疗机构药品价格和检测设备使用价格的日常监督检查。
    公安机关对医疗机构及其医生涉嫌医疗欺诈和其他涉嫌犯罪的行为,应予以立案调查,追究当事人及医疗机构的刑事责任。同时,要重点打击发布虚假医疗广告信息的行为,对违反有关广告法律法规的广告经营企业,工商部门应坚决予以严厉查处。
  {4} 开发利用可再生性能源
    情况:跨入21世纪,人类越来越面临实现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挑战,能源问题尤为突出。为此,刘秋林等代表提出要解决能源问题,实现可持续发展,只能依靠科技进步,大规模地开发利用可再生洁净能源。

    刘秋林代表认为,珠海地处热带,是太阳照射月份和日照时间最长的城市之一,即使是在冬季,日照时间和光照强度都很优越,可惜如此充足的光照条件并没有得到充分利用,巨大的光能流失不能不说是一个非常遗憾的浪费。
    建议:刘秋林提议,珠海应发展太阳能产业,大力推广太阳能利用设施。首先大力宣传,增强从领导到每一个公民的环保节能、科学利用能源的意义,倡导、推广太阳能等新型能源设施的利用。其次,发挥珠海特有的资源优势,加大投资力度,实施强化的光热、光电发展战略;加大政策优惠程度,转化产业优势,扶持太阳能产业。
    他还提出,应采用一定的行政手段,鼓励公民安装、使用太阳能设备,并在财政上给予一定扶持;采用行政命令规定新建楼宇的开发商必须设计、安装太阳能配套设施,保障住户使用。

来源:珠海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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