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国务院新修订的《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简称新《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将于明天正式实施。这是商检工作和涉外经济管理中的一件大事。为了适应我国加入WTO的新形势,做好新《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进一步促进珠海市对外贸易健康发展,经过珠海检验检疫局的认真筹备,珠海市政府在这里隆重召开这次大会。 多年来,珠海检验检疫局在国家质检总局的坚强领导下,紧密结合珠海改革发展的实际,依法开展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为珠海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尤其是近几年来,珠海检验检疫局大力支持珠海口岸大通关建设,立足服务,依法把关,在防控非典和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事件中,体现了高度的政治觉悟,表现出很好的团结协作精神,在技术和信息支持方面提供了强大的支持,为促进珠海经济健康快速发展作出了努力。借此机会,我代表珠海市政府,对珠海检验检疫局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市政府将继续对珠海检验检疫工作给予大力支持。 《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是出入境检验检疫的基本行政法规之一,它的立法背景、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和其中的新亮点,尤其是企业最关注的内容,陈博文局长在主题报告中已经作了十分详细的阐述,我在这里就不再多说了。 下面,我就宣传贯彻《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讲几点意见。 第一,要提高认识,认真学好、用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 《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是一部重要的行政法规。《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的实施,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需要,是履行我国入世承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建设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它的施行,对于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和对外贸易信誉、保护消费者权益,进一步加强我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具有重要意义。检验检疫机构、有关部门和进出口企业都要认真学习这个条例,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全市出入境检验检疫系统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懂法,为全市学习贯彻新实施条例做出表率。今天参加会议的同志,会后都要认真领会今天的会议精神,继续认真学习、严格贯彻执行《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 第二,加强宣传,努力营造商检执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颁布后,各项宣传贯彻工作已经在积极推进。在市普法办、拱北海关、市外经贸局等相关单位的大力支持配合下,以珠海检验检疫为主导,开展了不同层面的宣传和培训工作,收到了明显的效果。全市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一定要紧密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工作实际,继续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活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采取举办法律讨论、开辟学法用法专栏、举办知识竞赛、出版各类宣传材料和音像制品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深入持久的宣传普及。特别是要对外贸企业和从事外贸工作的人员加大宣传力度,努力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使大家自觉遵守新《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为出入境检验检疫执法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执法氛围。 第三,开展培训,提高执法人员依法办事的能力。 目前,检验检疫局正在狠抓内部的学习培训和宣传,正在开展有关配套制度和程序的制修订工作及其相关清理工作,这将使我们的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更加科学化和法制化。要在全面学习新《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的基础上,着重对其增加和修改内容进行重点学习,做到完整、准确、深入地理解领会《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的精神和内容。希望有关的执法机构和人员结合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建立和完善相关的配套制度,推进《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推动珠海的依法治市工作,优化珠海的投资环境。 第四,加强组织协调,确保宣传贯彻工作落到实处。 学习贯彻新实施条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要继续加强对全市贯彻落实《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的组织协调工作。珠海市委、市政府对宣传贯彻《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高度重视。各级政府、各有关单位和部门也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共同努力,通力合作,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抓好新《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 最后,我希望在座各行政执法部门继续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严格执法,自觉接受监督,文明、有效服务,促进珠海的经济发展。希望全市所有的外贸企业和从事外贸工作的人员依法经营、依法开展业务工作,用好法律,用好各项政策,推动企业进一步做大做强。要以《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正式实施为契机,进一步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推动珠海检验检疫事业迈上一个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