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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群芳副市长在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07-10-15
 
 

(二00七年十月九日)

同志们: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推进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一项重要工作。市委、市政府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高度重视,从1999年开始,我市的审改工作每年都制定目标,明确任务,与机关作风建设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同步考核,经过各方面的努力,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对进一步理顺行政管理关系、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创新政府服务方式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刚才吴永义同志对我市近年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工作情况进行了回顾与总结,评价是客观的,成效是显著的,我完全同意。省审改办对我市审改工作所取得的成绩也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在多次总结会议和电视电话会议上表扬并向其他城市推荐我们的一些做法。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审改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下面我就如何进一步推进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清形势,增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党的十六大以来,国务院和省政府一直高度重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先后统一部署了三轮改革。今年,国务院审改办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就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出了明确的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工作目标和近期主要任务;最近,国务院完成了针对直属部委办局的第四轮审批项目清理,取消了186项行政许可事项和非行政许可事项。上半年,省政府下发了《广东省2007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确定了今年审改工作的目标、重点和措施;上个月,省政府又下发了《关于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检查工作的通知》,省审改办将组织检查组,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以及国务院的有关要求,对各地级市进行一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情况的检查,并且也正在酝酿开展新一轮以规范审批行为、加强后续监督为核心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国务院和省政府的一系列部署和要求,充分说明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必须高度重视,积极推进。
    近年来,我市经过三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了一些成效,切实促进了政府职能的转变,减少了审批项目,下放了审批权限,简化了审批环节,缩短了审批时限,优化了政务环境,极大地方便了企业和群众办事。特别是去年,市、区相继建立行政服务中心,积极创新服务方式,加快电子政务建设,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了便捷、高效的行政服务。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我市的审改工作仍然存在许多薄弱环节和不完善的地方,离国务院、省政府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各区、各部门一定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改革的自觉性和工作的主动性,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按照“转变职能、权责一致、强化服务、改进管理、提高效能”的要求,积极主动又稳妥有序地推进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二、抓住重点,整体推进,高质量完成行政审批改革任务
    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主要任务是,进一步清理和调整现行的行政审批项目,创新管理体制和审批方式,建立健全行政审批运行、管理和监督长效机制,切实提高行政效能和行政能力,促进我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发展。
    (一)把握重点,把创新审批方式和加强后续监管摆在突出位置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际效果如何,不仅要看减少了多少审批项目,更重要的是要看改革后审批是否更加方便、快捷和高效。因此,必须围绕“五个有利于”推进行政审批改革,即有利于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有利于促进政府转变职能,有利于促进政府依法行政,有利于促进行政效能,有利于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腐败。要加快推进建设工程项目并联审批和政府代办制,完善“一门受理、抄告相关、同步审批、限时办结”的运行模式,不断提高行政效能。要加强后续监管,维护好社会秩序。希望各部门切实将工作重心从注重审批转移到加强服务、加强后续监管上来,要转变“以批代管”、“重审批轻服务、重审批轻监管、重权力轻责任”的工作方式,建立起审批与服务、监管并重,审批与责任挂钩的新工作模式。要着力于建立健全行政审批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包括重大审批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审批责任制和审批过错责任追究制等制度,防止权力滥用,减少审批的自由裁量空间,消除审批工作的消极情绪,遏制腐败现象。
    (二)整体推进,增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综合效果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政府工作的方方面面,必须有机整合,整体推进。一是进行一次清理。要对全市的所有审批和服务事项进行一次彻底的清理,摸清情况,逐项审核。目前,市直涉及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单位已按市审改办的要求上报了审批信息,全市共有639项。下一步由市法制局牵头,市监察局、市发改局、市行政服务中心等单位抽调专人配合,集中时间、集中地点,对照法律法规逐个部门、逐个项目进行审核,按照能减则减、能压则压的原则,削减一批事项,调整一批事项,并按有关规定界定分清行政许可事项与非行政许可事项,向社会公布。各区要比照市的做法开展清理工作。二是开展一次检查。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省政府《关于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检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抓紧做好自查和准备工作,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制定整改方案,务求取得实效,迎接省审改办的检查。由市监察局牵头,尽快组织若干个检查组到各区、经济功能区、市直各部门进行督促检查,着重纠正个别单位把已取消或转化的审批项目仍在变相审批的行为,研究制定对取消审批后仍需监管事项的后续管理办法。三是推广一个平台。市行政服务中心运作一年来,行政审批平台和电子监察平台经过升级改造,已日趋完善,各区、各部门要按照市政府《关于在全市行政机关推进公用审批平台系统建设的实施意见》,推广应用该平台或实现数据对接,在年内实现“四个全部”,即所有审批项目全部上线、所有审批部门全部对接、电子监控全部覆盖、审批信息全部公开。四是优化一套流程。建设工程报建涉及多个部门,审批条件互为前置和串联审批方式,一直是政务提速的“梗阻”。市行政服务中心要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认真研究市政协提出的《关于推进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改革的建议》,完善建设工程项目并联审批流程,解决好“报建难”问题。并以此为契机,加快研究制定其它涉及多个部门审批项目的并联审批办法。五是构建一个网站。以市行政服务中心为依托,构建珠海市政务服务网,横向上整合政府门户网站与前台审批系统、后台业务系统、电子监察系统的信息资源,通过互联互通,实现网上申报,网上查询、网上反馈、网上监督、网上投诉等多种功能和目标。纵向上加快市、区行政服务中心联动,形成贯通全市上下、高效便捷的行政服务网络,打造大行政服务平台。六是创新一个机制。要借鉴外地整合归并审批权,部门成立行政审批科成建制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市实际,创新工作机制,积极探索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的可行路径。继续强化行    政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功能,尽可能吸纳更多的服务窗口和行政审批项目进驻中心,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为完整的“一条龙”服务。市行政服务中心新办公楼要抓紧规范和筹建,尽快建成使用。市行政服务中心新办公楼建成后,所有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事项要全部进场审批。各单位要加大对窗口的授权力度,推行首席代表制,增强窗口的办事能力。
    (三)政社分开,加快培育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
    政府审批制度改革是政府的一场“自我革命”,是一次“还政于民”的过程。政府要将“管不了”、“管不好”的事情交给市场主体和中介机构去做。目前,我市许多协会组织仍然依附在各个行政部门,实际上是政府的附属机构,并不是真正的在市场上自主经营、独立运作的民间组织。各部门要加快推进行业协会与主管机关的脱钩改制工作,将行业组织逐渐转为自筹经费、独立生存的社会自律组织。同时,大力培育和发展一批符合经济和社会发展方向,有较高素质和较大规模的社会中介组织,帮助其提高行业管理能力,逐步将行政许可中资格、资质的认定权转移给这些机构,为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改革政府管理模式,创造有利的社会环境。

三、落实责任,真抓实干,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一项长期的任务,政策性强、牵涉面广,甚至触动到部门权力和利益。各区、各部门务必解放思想,高度重视,积极配合,真抓实干,确保审改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一件事关全局的大事,没有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没有一支得力的工作队伍,不可能高质量地完成任务。为加强对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领导,市政府专门成立了由多个相关部门领导组成的审改工作领导小组,由我和邓市长直接领导。各区、各部门在组织保障上也要有相应的安排,区要成立审改工作领导小组,各部门要有专人负责,主要领导人要作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第一责任人,负总责,全面抓,分管领导要抓好具体组织实施,要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制定好本部门的审改方案和具体措施,并不折不扣地加以贯彻执行。
    (二)加强协调,通力合作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齐心合力,分工协作。必须指出,审改不仅是审改领导小组和成员单位的事,更是各审批部门的事。各级机关要增强大局意识,既要以改革者的角色推进改革,又要以被改革者的身份接受改革,自觉服从和维护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全力配合市审改办完成好审批事项梳理、审批流程再造、加强后续监管、加快制度创新等各项任务。市审改工作领导小组的成员单位要分工合作,齐抓共管,积极推进审改工作。
    (三)加强保障,确保落实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一项“牵一发动全身”的艰巨任务,没有得力的保障措施,势必影响工作进度和工作成效。在这里,我主要强调两个保障。一是人员保障,会后,各单位要迅速落实责任人和组织工作队伍,选派熟悉审批业务的同志,具体做好本部门本单位的审改工作;二是经费保障,市、区财政部门对审改专项工作要给予经费上的支持,当然,审改办也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开支,做到“花少钱办大事”。
    (四)加强检查,强化纪律
    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监督检查,绝不允许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应付了事,坚决反对和防止搞形式主义。任何部门和单位都不得对决定取消的项目搞变相审批,不得违反规定擅自设立审批项目和违规、超标准收费。对已经明确取消的审批项目仍然进行审批的,要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并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同志们,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一项事关全局的重要工作。我们要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紧紧围绕我市“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上先行一步”的奋斗目标,继续发扬敢闯敢干的特区精神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团结一心,扎实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完成行政审批改革任务,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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