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全国再就业工作表彰会议精神,扎实推进就业工程的实施,切实解决好就业弱势群体特别是“零就业家庭”失业人员的就业问题,近日,珠海市劳动保障局制定出台了《珠海市“零就业家庭”失业人员再就业援助操作办法》,全市632户“零就业家庭”中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失业人员的就业问题将在两年时间内得到解决。
《办法》规定,“零就业家庭”是指全家无一人充分就业的困难家庭,凡本市城镇户口的“零就业家庭”中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失业人员均为再就业的援助对象。市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就业服务机构和各级劳动保障事务所在收到“零就业家庭”失业人员的就业登记申请后,应在三个月内负责推荐就业,并对其上岗情况进行跟踪服务。市劳动保障部门承诺对招收“零就业家庭”失业人员就业的用人单位给予落实再就业扶持政策。
珠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OO四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