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付洪军 实习生何璐华报道:政府投资分分厘厘凝聚着纳税人的心血。珠海每年少则十几亿多则几十亿的政府投资管理如何?昨天,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以常务副主任张明彪为组长、秘书长李汉章为副组长,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大代表参加的执法检查组,首次对《珠海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的执行情况展开为期两天执法检查活动。 执法检查组昨天上午听取了副市长霍荣荫及各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关于我市贯彻实施条例的情况报告。下午检查组又听取和收集了完善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建议和意见。检查发现,《条例》实施三年以来,大批重点建设项目严格依照《条例》规定进行管理,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水平明显提高,但仍存在一些需要纠正的问题。 2003年7月1日起施行的《珠海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是我国第二部规范市政府投资行为的地方性法规,对于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提高政府投资效益具有重要意义。 据了解,《条例》实施三年来,经市政府同意立项291项,投资估算64.1亿元,连同续建项目,先后完成了人民东路改造、昌盛大桥、珠港大道二期等一大批重点建设项目。这些政府投资项目,市政府及各职能部门均严格依照《条例》的规定进行管理,执行情况良好,条例实施前十分普遍的超投资超标准问题得到了较好控制,基本杜绝了“烂尾”工程、“钓鱼”工程和“三边”工程。
来源:珠海特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