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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室 负责党务、人事、政工、宣教、纪检、监察、劳动工资、外事、社会保险、工会、共青团、妇女、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安全保卫等工作; 负责文秘、档案、保密、信访、信息、调研、办公自动化、接待、基建工程和后勤保障等行政事务; 管理民政事业经费,编制民政事业费计划和年度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监督检查各级民政事业费的管理和使用。
电话:2311192 2311032 地址:珠海市香洲柠溪路525号民政综合楼十一楼
(二)优抚安置科 (市退伍军人安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领导小组办公室)) 优待抚恤包括“三属”(烈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革命伤残人员、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老复员军人和义务兵家属的抚恤补助、优待工作;追认革命烈士的审核报批、烈士褒扬;审批革命伤残人员标准及调级换证;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的立项审核、报批;光荣院(间)、烈士纪念建筑物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安置工作包括复员退伍军人、转业士官、复员干部、军队离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职工、农村及家庭变迁退伍义务兵的安置工作。
电话:2311216(优抚) 2311238(退伍安置) 地址:珠海市香洲柠溪路525号民政综合楼八楼
(三)救灾救济和最低生活保障科 1、组织协调救济工作; 2、核定和上报全市灾情; 3、组织转移、安置、慰问灾民; 4、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 5、接收国内外的救灾捐赠; 6、指导市、区组织开展慈善捐赠工作; 7、拟订最低生活保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政策并指导各区组织实施; 8、拟订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基本医疗救助和城乡重大疾病医疗救助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政策并指导各区组织实施; 9、管理、分配市财政最低生活保障和医疗救助投入资金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 10、指导监督各区做好保障和救助对象的确定及保障救助资金的管理和发放; 11、拟订农村五保供养和农村社会福利中心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政策并指导各区组织实施和建设; 12、实施并指导各区做好困难群众临时生活困难救济工作; 13、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扶贫济困工程。
电话:2311319(低保) 2311926(临时救济、医疗救助) 2311739(救灾) 地址:珠海市香洲柠溪路525号民政综合楼九楼
(四)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科 (1)殡葬管理职责 1、实施国家、省、市殡葬管理法规、规章和政策; 2、负责会市殡葬行业管理并组织殡葬行业发展的调研,拟订本行政区域内的殡葬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3、殡葬改革、移风易俗的宣传教育工作; 4、拟订殡葬行业发展中、长期规划; 5、指导各区殡葬事业单位依法经营服务; 6、负责全市殡葬设施建设、殡葬服务单位的行政许可; 7、负责经营性公墓的审核、报批、年审工作; 8、负责等级公墓、等级殡仪馆的评估、申报工作; 9、负责殡葬行业收费标准的申报与监管; 10、负责华侨、港澳台同胞遗体入粤安葬和国际运尸业务管理; 11、负责殡葬管理行政执法; 12、负责旧坟清理与安置工作; 13、做好殡葬文化的研讨和交流; 14、办理有关殡葬管理、改革的其它事项。 (2)拟订保障城镇老年人、残疾人、孤儿等特殊困难群体的社会福利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 (3)负责各类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社会福利机构的审核、核准、申报、年审及相关管理服务工作; (4)负责社会福利企业的审核、申报、年审工作; (5)负责拟订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指导市救助管理站和各区组织实施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6)负责华侨、港澳台同胞收养登记管理并指导各区做好国内公民收养登记管理工作。 (7)承办市社会福利基金项目评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8)承办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电话:2311916 2311308 地址:珠海市香洲柠溪路525号民政综合楼九楼
(五)基层政权科(市人民政府涉外婚姻登记处) 负责基层政权建设、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工作; 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 指导社区服务管理工作,推动社区建设; 指导乡镇(街道)政务公开工作; 审核申报乡镇、街道办事处以上行政区划的设置、撤销和调整; 审核地名的命名、更名和销名; 规范地名标志设置和管理工作; 负责行政区域边界堪界工作; 指导、管理全市婚姻登记,受理涉外婚姻登记; 监督在民政局登记的管理婚姻家庭服务和经营性婚姻介绍机构的业务; 负责全市涉外婚姻登记工作。
电话:2311996(区划地名) 2311992(社区建设、村务公开) 2311179、2311910(涉外婚姻登记) 地址:珠海市香洲柠溪路525号民政综合楼十楼
(六)民间组织管理科 负责社团的登记审批和年度检查; 研究制定社团的有关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 检查监督社团活动,查处社团组织的违法违纪行为和未经登记而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 负责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审批和年度检查; 查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违纪行为和未经注册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指导、检查、监督全市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管理工作。
电话:2311363 2311077 2311362 地址:珠海市香洲柠溪路525号民政综合楼五楼
(七)双拥科(市双拥共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落实双拥工作政策、规定和年度计划; 组织协调全市双拥共建活动; 检查、指导市辖区、驻军和有关单位的双拥活动; 督促落实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的各项政策措施; 收集反馈全市双拥工作信息; 负责市双拥共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电话:2311316 2311963 地址:珠海市香洲柠溪路525号民政综合楼八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