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依据 1、《工龄计算文件选编》(广东省人事厅工资福利处1996年6月编印) 2、《工资福利文件选编》(四、五、六) 二、范围对象 市直机关事业单位 三、所需材料 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龄审批表》; 2)个人要求更改工龄的书面申请; 3)个人的人事档案; 4)相关的原始凭证材料复印件。 四、办理程序 1、用人单位向市人事局工资福利科提交申报材料; 2、查阅档案,核对相关凭证材料; 3、经审批同意的,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龄审批表》上加具意见,退回申报单位并存入个人档案。 五、办理时限:材料齐全,15个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珠海市人事局工资福利科 七、办理地点:珠海市政府大楼1号楼222室 八、咨询电话:0756-22189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