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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改工龄审批业务
2005-09-30

一、办理依据
  1、《工龄计算文件选编》(广东省人事厅工资福利处1996年6月编印)
  2、《工资福利文件选编》(四、五、六)
二、范围对象
    市直机关事业单位 
三、所需材料
  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龄审批表》;
  2)个人要求更改工龄的书面申请;
  3)个人的人事档案;
  4)相关的原始凭证材料复印件。
四、办理程序
  1、用人单位向市人事局工资福利科提交申报材料;
   2、查阅档案,核对相关凭证材料;
  3、经审批同意的,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龄审批表》上加具意见,退回申报单位并存入个人档案。
五、办理时限:材料齐全,15个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珠海市人事局工资福利科
七、办理地点:珠海市政府大楼1号楼222室
八、咨询电话:0756-2218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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