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依据 1、《关于印发〈珠海市市直单位合同制职员管理办法〉的通知》(珠办发〔2007〕7号) 2、《关于印发〈珠海市市直单位合同制职员工资福利待遇规定〉的通知》(珠人薪〔2007〕56号) 二、范围对象 市直单位 三、所需材料 1、用人单位填写《珠海市市直单位合同制职员使用申报表》(招聘专业类职员,1式4份;招聘辅助类职员,1式3份)。 2、用人单位提供有关合同制的相关批复。 3、用人单位招聘专业类职员的还需提供招聘方案。 四、办理程序 1、用人单位将上述材料报送市编办综合科,综合科受理、审核; 2、市薪酬小组确定工资档次; 3、用人单位组织招聘; 4、职员管理中心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办理时限 根据市薪酬小组的会议时间而定。 六、办理机构:珠海市编办综合科 七、办理地点:珠海市政府大楼1号楼208室 八、咨询电话:0756-2111974,2135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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