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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合同制职员招聘业务
2006-03-02

一、办理依据
  1、《关于印发〈珠海市市直单位合同制职员管理办法〉的通知》(珠办发〔2007〕7号)
  2、《关于印发〈珠海市市直单位合同制职员工资福利待遇规定〉的通知》(珠人薪〔2007〕56号)
二、范围对象
  市直单位
三、所需材料
  1、用人单位填写《珠海市市直单位合同制职员使用申报表》(招聘专业类职员,1式4份;招聘辅助类职员,1式3份)。
  2、用人单位提供有关合同制的相关批复。
  3、用人单位招聘专业类职员的还需提供招聘方案。
四、办理程序
  1、用人单位将上述材料报送市编办综合科,综合科受理、审核;
  2、市薪酬小组确定工资档次;
  3、用人单位组织招聘;
  4、职员管理中心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办理时限
  根据市薪酬小组的会议时间而定。
六、办理机构:珠海市编办综合科
七、办理地点:珠海市政府大楼1号楼208室
八、咨询电话:0756-2111974,2135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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