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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年度广东省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2008-11-14

珠人考〔2008〕22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广东省执业药师注册中心《关于做好2008年度我省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粤人考函〔2008〕60号),2008年度广东省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2009年3月28日举行。为做好我市的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办法

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我市各单位的报考人员可登录“珠海市人事考试网”(http://zh.gdkszx.com.cn)进行报名,并经过“网上报名”和“报名确认”两个步骤完成报名手续。

(一)网上报名:进入报名网站→点击“网上报名”→选择考试类别并阅读 “网上报名协议”→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网上填表(用简体字)→上传照片(在近半年内拍摄的大一寸彩色证件照片,照片小于50K,必须与“报名确认”提交的照片一致)→打印出《报名发证登记表》1份→交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我市网上报名时间为2008年11月14日上午9时至11月27日下午5时,报名期间24小时不间断受理报考人员网上预报名。

(二)报名确认:持附件1要求的“报考材料”到报名点进行“报名确认”→交纳考务费→领取报名回执→完成报名手续。

我市报名确认时间为2008年11月25-27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地点:珠海市人事考试服务大厅(香洲区柠溪路双竹街82号),联系电话:2289109、2288109。

 二、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

2009年3月28日

上午8:30 -10:00  药事管理与法规

上午10:30-12:00  药学(中药学、制药)专业知识

下午2:00 - 4:00  药学(中药学、制药)专业实践能力

三、考试方式和考场设置

(一)考试方式

1. 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2. 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各科均为客观题,考生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

3.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

4. 各科试卷题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二)考场设置

主考场设在广州,分考场设定视报考人数而定。考生参加考试的详细地址将在准考证上标明。

四、其他事项

(一)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粤价函〔2008〕729号文规定,考务费按每科50元收取。

(二)考生必须在考试前7-20天内自行登录“珠海市人事考试网”用A4纸下载打印准考证。

附件:1. 2008年度广东省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和报考材料要求

      2. 2008年度广东省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及其代码对应表

 

 

珠海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二ΟΟ八年十一月十四日

08年药学专业考试附件1.doc
08年药学专业考试附件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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