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综合计划科) 负责文秘、档案、保密、信访、信息,党务、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工会、共青团、妇女、计划生育、安全保卫和后勤接待等事务;负责水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和水务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情况的内审监督;负责综合统计工作和行业财务管理及水务公益性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拟定水务年度计划,审核办理水务建设项目立项。协调各科室工作关系。
(二)水政法规科 研究拟定水务工作的方针、政策、规章和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水务行政复议和水利执法监督工作;监督水资源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征收和使用工作。
(三)水务建设与管理科 组织、协调、监督水务工程的建设与验收,对水利工程建设进行行业监管;组织水务建设项目的报建、主体工程开工审批及工程后评价;负责水务建设市场管理,负责监督指导工程招投标、建设监理和工程安全质量;负责河道、水库、湖泊等水域及其岸线、河堤、海堤等水务工程的管理和保护工作;对江河海堤和水务工程的防洪安全进行行业管理;对水库大坝安全实施监督管理;负责水土保持工作,协调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四)资源规划科 负责水资源统一管理和保护工作;拟定河流整治综合规划,负责水务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立项申报和审核;制定水中长期年度供求及其水量分配计划,对水资源进行合理调度,保障水量供需平衡;协管水资源费的征收;负责节约用水、城市供水、水源规划和专项规划;负责水资源的调查评价、水质监测工作;审核水域的纳污能力,限制排污总量。
(五)供水排水科 组织编制全市供排水专项规划,对城乡供、排水企业进行指导;建立健全水价格补偿机制,核定供、排水价格,为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价格升降的决策依据;推广建立水务市场,逐步开放水权交易,制定供、排水公共事业发展政策,确保供、排水企业的发展和良性循环。负责节水用水工作,推广节水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组织指导水资源再生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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