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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外事局(市侨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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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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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贯彻执行国家外事和侨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定;拟订地方性外事和侨务规章制度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 研究外事和侨务工作的重大问题,了解和掌握外事和侨务工作动态,了解和掌握国际及港澳重大动态。 (三) 组织接待外国来访的重要外宾,接待和管理来珠海从事公务活动的各国外交人员和外国记者;承办市领导的对外交往事宜。 (四) 负责因公临时出国管理工作,承办审批、审核中央授权范围内的单位派遣团(组)出国、赴港澳地区和邀请外国人来珠海访问的有关事项;承办市级领导出访报批工作;办理因公出国、赴港澳人员的护照(通行证)颁发、签证(签注)工作。 (五) 负责管理本市的友好城市和民间对外友好交往工作,指导市对外友好协会的工作。 (六) 指导、协调涉港澳事务及官方、半官方、重要民间往来事宜。 (七) 协调、指导各区、市直各部门的重要外事和侨务活动,监督执行外事纪律。 (八) 参与引进华侨、外籍华人、港澳同胞的资金、技术、人才的工作,并对已引进的重点侨资项目进行跟踪服务,指导扶持归侨、侨眷创办企业。 (九) 开展对华侨、华人、港澳同胞捐赠款物的管理及监督工作。 (十) 指导华侨农场的侨务工作,协调有关方面做好归国难侨的扶贫、救济工作。 (十一)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对外宣传的方针政策,开展对华侨、华人的宣传和文化交流及华文教育工作。 (十二) 在中央和省委、市委对台工作方针的指导下,通过侨务渠道开展海外对台工作。 (十三) 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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