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事项名称
城市供水(含污水处理费)价格
是否行政许可事项
是
受理范围
市属供水(污水处理)企业
受理条件
市属供水(污水处理)企
是否限制性审批事项
限制性条件
选择方式
听证会、
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申请单位提交书面申请和相关的成本测算资料
受理机构及地点
责任科室
市物价局价格管理科
审批决定机关
审批流程
1.申请单位向市物价局提交上述书面申报材料;
2.市物价局对申报材料进行核准后,通过法定的听证程序组织召开价格听证会进行论证;
3.市价格主管部门根据价格听证会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提请市政府审定后下文。
办结时限
价格听证会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提请市政府审定后10个工作日。
发文类型
是否有年审
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
无收费
法律法规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办法》(1999年5月21日广东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3.《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
4.《广东省定价目录》和《广东省价格听证目录》(粤府办[2002]100号);
受理咨询及投诉电话
2256138、2258942、12358
法律救济办法
备 注
对应《珠海市第三轮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和调整目录(第一批)》第1类第4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