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事项名称
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是否行政许可事项
是
受理范围
城市规划区内的用地
受理条件
发改部门批准立项、规划部门批准选址意见和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通过用地预审、完成征地拆迁和土地出让或划拨手续等
是否限制性审批事项
否
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1.《建设用地申请书》;
2.发改部门立项批准文件;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
4.《建设用地预审意见书》;
5.《土地出让合同》或《划拨用地协议书》;
6.建设用地勘测定界;
7.缴付地价情况证明;
8.建设单位资质证明;
9.其它需提交的资料。
受理机构、地点及
咨询电话
市行政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局窗口
责任科室及电话
土地利用科
审批决定机关
市国土资源局
审批流程
审核—审批—批准
办结时限
10个工作日
发文类型
《建设用地批准书》
是否有年审
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
无
法律法规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2、23条
投诉电话
2538306、2538308
法律救济办法
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备 注
对应《珠海市第三轮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和调整目录(第一批)》第一类第2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