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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贯彻落实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市基层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情况的检查通报

     
    2008-01-23  
     

    各区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区,市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全市基层应急管理工作会议部署,2007年12月10—20日,市应急办先后对3个行政区、5个经济功能区和8个镇(街)以及14个相关单位贯彻落实2007年11月7日全市基层应急管理工作会议和11月13日全国全省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情况进行了检查。这次检查主要采取查(检查有关文件办理、会议记录和机构设置、人员到位等情况)、看(看应急办三室一间、三电两机等硬件建设情况)、听(听取各单位应急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问(对各单位应急管理工作人员进行问卷调查)等方式,通过检查,总的感到:各区、经济功能区、各相关单位对贯彻落实“两个会议”精神,领导重视、行动迅速、措施得力、效果明显。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好的方面

    (一)《突发事件应对法》学习宣传工作得到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以下简称《突发事件应对法》)正式施行后,全市各有关单位积极行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学习活动。市建设局充分利用活动室、文化广场及宣传栏等场所宣传《突发事件应对法》,为提高建设系统干部职工的公共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局机关还认真组织了学习《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考试,参考率和优秀率都达100%。市安监局利用市法律咨询活动日,派出多名工作人员对《突发事件应对法》进行了宣传。市旅游局召开全局大会认真学习《突发事件应对法》,并把《突发事件应对法》列为去年举办的旅游安全知识竞赛的内容和今年岗位培训和岗前培训的必备内容。市大学园区各高校通过校园网、宣传栏、校园广播和举办专题讲座等形式,加强对《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宣传。香洲区、金湾区都召开了全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会议,学习《突发事件应对法》,传达全国全省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部署应急管理工作。金湾区各镇还编发了学习提纲,发给每个干部人手一份。

    (二)基层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建设得到落实。

    全市3个行政区和5个经济功能区都成立了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全市15个镇、8个街道都按照会议要求成立了应急管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在去年11月30日前完成了组建和挂牌工作。市教育局、安监局、环保局、劳动局、农业局等相关部门也根据实际情况,明确了分管领导和应急管理机构责任科(处)室。

    (三)基层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得到落实。

    香洲区、金湾区和部分经济功能区都已制定和完善了区总体应急预案或专项预案;香洲区在完成区总体应急预案的同时,加大力度推进了各镇(街)的总体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并于去年11月底前完成了各镇(街)总体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市教育局制定了珠海市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各直属学校也建立了相应的应急预案,全市教育系统应急预案体系进一步完善;市属各企业也根据企业的特点制订和完善了各类应急预案,如市燃气集团公司结合生产实际,补充、修订和完善了《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集团公司下属各企业、气站,也制订了相应的应急预案;市航展公司针对中国·珠海航展和中国·珠海汽车产品展销会等大型活动,编制了《珠海航展公司各类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设想及处置方法预案》等各类应急预案。据不完全统计,截止2007年底,全市共编制各种预案4300多件,基本涵盖了我市发生概率较高的突发公共事件,初步完成了市总体应急预案、区分预案、镇(街)和重点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构成了珠海市应急预案体系框架。

    (四)应急管理储备专项资金得到落实。

    为保障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所需经费,市财政设立了1000万元应急管理储备专项资金。各区、经济功能区都按照要求设立了应急管理储备专项资金,其中金湾区设立了500万元以上应急管理储备专项资金,各经济功能区都设立了200万元以上的应急管理储备专项资金。在此基础上,金湾区、高新区还将应急管理办公经费纳入了财政年度预算。

    (五)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得到落实。

    各有关单位风险排查机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如市国土局对全市的地质灾害隐患进行了排查,并逐一建立台帐,在各隐患地点树立了警示牌;市建设局建立了有关隐患排查信息数据库,并每月进行一次排查;市交通局对道路交通安全,水陆运输安全、港口危险品作业安全等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场所进行了排查;市公安消防部门共普查出“三小(小作坊、小档口、小娱乐场所)”场所40171间,并全部录入数据库,目前已经全部整改,整改率为100%。

    (六)应急演练工作得到落实。

    全市基层应急管理工作会议召开后,各区、各有关单位积极主动地开展了各类应急演练活动。如市人防办开展了第七次防空警报试鸣、香洲区配合市人防办开展了市民防空袭紧急疏散演练,1000多名学生和群众参加了演练;市安监局于2007年12月初与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卫生局、市气象局、高栏港经济区管委会、珠海海事局等单位联合开展了珠海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演练得到了广东省副省长佟星和省安全生产监管局局长陈建辉以及市长钟世坚等省、市领导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市交通战备办于2007年12月底开展了交通战备应急拉练演习,市国防交通应急保障队伍信禾混编保障大队应急保障车辆150台、保障队伍350人参与了拉动演练。据不完全统计,全市基层应急管理工作会议后,各区、经济功能区、各有关单位开展各类大小演练50多次,参与人员近5万人次。通过各种演练,大大提高了各级领导协调处置各种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

    (七)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得到落实。

    在应急知识宣传教育方面。市卫生系统在2007年登革热防控期间,印发各类登革热防治宣传资料98万多份,出动宣传车61次,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电台、网络等共累计播发登革热防控相关信息211条次,开展社区宣传讲座7次,通过防控知识的普及,有力地推动了全社会防控活动的开展,有效地控制了疫情的传播。在市政府从2007年2月—12月开展的消防安全“一畅两会(消防通道畅通、会扑灭突起火灾、会逃生自救)”专项行动中,市公安消防部门开放消防站172次,接待参观人员9908人,组织各类活动170场,接待群众48150人次,共派发、张贴宣传通告5300份;举办专题晚会1场、放专题电影137场,观众达17680人;制作专题广告1297条,播放4874次;发送手机短信360万条;出动宣传车400多台次,派发各类防火宣传材料33万份。通过加大应急知识宣传,提高了全社会的危机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

    在应急知识培训方面。《突发事件应对法》颁布实施后,各级组织、人事部门把应急管理内容列入了各级公务员的培训计划。在2007年市委党校举办的处级班、中青班、新任科级班和公务员更新知识培训班上都开设了应急管理和危机处置课程;各区、经济功能区都分别对全区公务员进行了公共危机管理培训;各专业应急部门也开展了专项应急管理人员的培训;如市公安消防局加强了对基层工作人员和政府责任人的培训,全年共组织培训班67次,培训人员2146人次,同时还对各类场所的业主、从业人员12608人进行了专门的消防知识培训;市教育局把公共安全和应急防护知识纳入了教学内容,全面增强师生的维护公共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市地震局也加强了地震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应急等方面基本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据初步统计,《突发事件应对法》颁布实施后,全市共有650多名处级以上干部、4000多名科级干部、8300多名公务员、25万多名学生参加了不同程度的各种应急知识培训。

    (八)“三室一间”建设得到落实。

    为保证应急管理工作人员办公有场地、休息有场所、工作有设施,各区、经济功能区在办公场所十分紧张的情况下,腾出房间作为应急管理办公室,并配备了必需的办公设施。如香洲区按照“三室一间”的要求,对原区委区政府值班室进行了改造,并购置了新电脑3台、传真机1台,新装电话1部,添置文件柜及办公桌椅一批。金湾区也专门为应急办安排了“三室一间”,并新购置了一批电脑及其他办公设施,保证了应急办工作正常运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将行政服务中心搬出,空出办公室作为区应急管理办公室和值班休息室,并为应急管理工作人员配备了必需的办公设施和生活用品,确保了应急管理工作人员日常办公和生活的需要。市建设局为确保应急管理工作正常开展,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为局应急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配备了办公设施,并将应急管理工作经费和开展应急工作所需各专项资金列入了局的经费预算。

    二、存在的问题

    我市在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方面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初步的成效,但我们清醒地看到,我市基层应急管理工作都处于起步阶段,距离中央和省、市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应急管理人员还未完全到位。由于受编制、体制等客观条件的制约,基层应急管理机构虽然建立,但应急管理人员还未完全到位。如斗门区编办发文成立区的应急办事机构,明确有5名编制,现有4名工作人员中,仅有1名为正式调入。金湾区现有4名工作人员,1名兼职人员,2名借调人员,1名正式人员。

    (二)应急管理硬件建设还不到位。在全市基层应急管理工作会议上,明确要求各区应急办要有“三室一间”(办公室、值班室、休息室、洗手间)和“三电两机”(电脑、电话、电视、复印机、传真机)。但个别区和镇(街)还存在应急管理人员没有办公室、没有文件柜等起码的办公场地和办公设施,这不但不利于应急管理工作人员安心本职,而且还不利于应急管理工作的开展。市、区应急指挥平台尚未建立,信息化水平有待提高。

    (三)“一网五库”建设还有待完善。各区目前都处于起步阶段,虽然收集了相关资料,但没有进行分类,没有输入电脑进行信息化管理,斗门区井岸镇和斗门镇基本上还没有开展这项工作。

    (四)应急预案操作性、针对性不强。虽然大部分区、镇(街)和专业机构的应急预案编制基本完成,但还存在着预案不规范、不完整、过于原则化的问题,存在市、区、镇(街)应急预案上下一般粗的现象,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

    (五)应急值班制度还未真正落实。市要求各区、镇应急办挂牌以后,要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但个别区和部分镇(街)夜间值班人员仍为保安值班,难以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区、经济功能区和各相关单位要继续认真按照2007年11月7日全市基层应急管理工作会议和11月13日全国全省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相关要求狠抓落实,切实依法全面推进我市应急管理工作。

    (一)要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组织体系。

    一是加快应急机构建设。对没有配齐配足人员的区、经济功能区要进一步督促检查落实。对借用人员要尽快督促办理调入手续,确保人员真正到位。

    二是健全市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加快市社会安全事件、公共卫生事件、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建设。

    三是深化应急管理专家组的作用。申请设立专家组活动经费,专门用于专家组开展各种活动和沟通联络。同时要加强与专家们的联系,经常组织一些与突发事件有关的活动,按照专家组工作规则进行管理。

    四是充分发挥应急管理信息员的作用。组织信息员参加一些培训活动和外出学习考察活动,增长知识和见识。制定信息员工作规则,对信息员全面开展考核、通报工作。

    (二)要进一步深化“一案三制”建设。

    一是深化预案体系建设。对已制定预案的单位要根据形势的发展变化进行修改、完善,对未制定预案的单位要在2008年底前全部制定,确保预案体系“横到边、纵到底、斜到角”。对各类预案要建立简本,特别是镇(街)一级预案要图表化,简明易懂,一目了然。

    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制。通过不懈的努力,在全市形成“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

    三是完善应急管理机制。重点完善预测预警系统建设,提高应急响应速度和效率。

    (三)要进一步推进“一网五库”建设。

    一是建立全市性的应急避险场所库。依托各级民政部门努力建设好应急避险场所库。

    二是建立全市性的应急队伍库。依托各驻珠军警部门、各级综治部门、各级民兵应急分队等多种力量,努力建设好应急队伍库,壮大、充实应急力量。

    三是建立全市性的应急物资储备库。依托各驻珠军警部门和各级三防、人防、民政等部门努力建设好应急物资储备库。

    (四)要进一步推动应急指挥平台建设。

    加强与省的沟通与联系,并积极争取国务院应急办、省应急办的支持,力争将我市应急平台建设列为全国第二批、全省试点城市。

    (五)要进一步建立突发事件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体系。

    各区、经济功能区和各有关部门要对所辖范围内的隐患点进行全面排查并组织人员进行风险评估,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进行整改。

    (六)要进一步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工作。

    各区、经济功能区和各有关单位要对应急预案组织至少一次的演练,市力争在省应急办的指导下,组织一次粤澳应急演练。

    (七)要进一步做好信息报告工作。

    一是严格信息报告时限。确保一般以上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一小时内报告相关信息,并根据处置进展续报。

    二是壮大信息员队伍。各区、经济功能区和各有关单位除本单位指定专门人员负责信息报告工作外,还要在下属单位建立信息员队伍,各区、经济功能区要在各镇(街)和区属部门建立信息员队伍;各镇(街)和区属部门要在村(居)和镇(街)所站建立信息员队伍。

    三是拓宽信息报告渠道。在未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要多报告一些预测预警信息。平时还要注意收集突发事件的苗头性信息,并进行分析、整理,确保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及时报告。

    四是落实信息报告考评通报制度。将市应急委成员单位和与突发公共事件关系密切的78个机关单位和部分大型企业列为信息报告考评通报单位,按月进行考评通报。

    (八)要进一步开展应急宣传教育工作。

    一是尽快开通市应急办网站。与市信息中心加强沟通,帮助培训一批网络人才。

    二是多开设应急管理相关课程。加强与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委党校等单位的联系,在中青班、公务员培训中开设应急管理相关课程。

    三是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机制。多开展一些公益性的应急知识宣传教育。

    四是加快应急宣传常识、应急基本技能等手册的编制工作。与移动、联通、电信、供水、供电等单位加强沟通联系,大力宣传有关应急知识,提高广大市民自救互救的能力。

    (九)要进一步推动应急管理区域合作。

    一是加强与周边市的合作。建立经常性的联系机制,经常走访、交流相关经验,通报有关应急工作情况,推动我市与周边市建立经常性的联系机制。

    二是加强与港澳应急管理部门的合作。多与港澳应急管理部门联系、交流、走访,建立应急管理联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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