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珠海市中心支局内设国际收支科、经常项目管理科、资本项目管理科、外汇检查科等4个职能科室: 一、国际收支科:组织协调中心支局日常工作,协助办公室承办支局长办公会、局务会以及重要工作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综合、宣传、信息、信访、保密等工作;负责外汇管理政策法规的咨询、解释;负责辖内国际收支、外汇收支统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辖内国际收支和外汇收支状况进行监测、预警和分析;负责对辖内外汇指定银行结售汇业务准入和退出、银行自身资本与金融项目结售汇审批;对银行间外汇市场运行和人民币汇价实施情况进行管理;负责辖内电子化管理工作;配合、协助人民银行内审部门对有关外汇业务开展审计工作。 二、经常项目管理科:负责辖内经常项目外汇管理工作。监督检查经常项目下的汇兑行为,对超比例、超金额的经常项目下售付汇进行事前的真实性审查;办理进出口收付汇核销;负责非贸易及个人外汇管理;负责保险公司外汇业务核准工作。 三、资本项目管理科:负责辖内资本项目的外汇管理工作。规范境内外汇账户管理;依法管理资本项目下的交易和外汇的汇入及兑付;审核辖内机构借用国外商业性债务性资本、发行外币债券、对外担保以及对外发生债权等资本交易和汇兑;对外债和对外担保进行登记和统计监测;对还本付息进行审核;对境外直接投资的外汇进行风险审查;对境内机构在境外发行、上市外币股票的汇兑事务进行审核;负责财务公司、租赁公司、信托公司外汇业务核准工作。 四、外汇检查科:依法对辖内涉及外汇收支活动的机构执行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反外汇管理法规的活动;协助有关司法部门和行政执法部门调查处理涉及外汇的违法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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