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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外汇管理体制的历史沿革
 

      外汇管理,是指国家授权货币金融管理当局或其他国家机关,对外汇收支、买卖、借贷、转移以及国际间的结算、外汇汇率和外汇市场等实行的管制措施。
     改革开放以前,中国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由于外汇资源短缺,中国一直实行比较严格的外汇管制。1978年实行改革开放战略以来,中国外汇管理体制改革沿着逐步缩小指令性计划,培育市场机制的方向,有序地由高度集中的外汇管理体制向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外汇管理体制转变。1996年12月中国实现了人民币经常项目可兑换、对资本项目外汇进行严格管理,初步建立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外汇管理体制。建国以来,中国外汇管理体制大体经历了计划经济时期、经济转轨时期和1994年开始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来三个阶段。
      一、计划经济时期的中国外汇管理体制(1953-78年)
外汇收支实行指令性计划管理,一切外汇收入必须售给国家,需用外汇按国家计划分配和批给。国际收支平衡政策“以收定支,以出定进”,依靠指令性计划和行政办法保持外汇收支平衡。实行独立自主、自力更生的方针,不借外债,不接受外国来华投资。
     二、经济转型时期的中国外汇管理体制(1979-93年)
实行外汇留成制度;建立和发展外汇调剂市场;改革人民币汇率制度;允许多种金融机构经营外汇业务;建立对资本输出入的外汇管理制度;放宽对境内居民的外汇管理;发行和使用外汇兑换券。
     三、1994年开始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来的中国外汇管理体制
    (一)1994年对外汇体制进行重大改革,实行人民币经常项目有条件可兑换。实行银行结售汇制度,取消外汇上缴和留成,取消用汇的指令性计划和审批;汇率并轨,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单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建立统一的、规范化的、有效率的外汇市场;对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管理政策保持不变;禁止在境内外币计价、结算和流通。
    (二)1996年取消经常项目下尚存的其他汇兑限制,12月1日宣布实现人民币经常项目可兑换。将外商投资企业外汇买卖纳入银行结售汇体系;提高居民用汇标准,扩大供汇范围;取消尚存的经常性用汇的限制。
    (三)2001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继续深化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大幅减少行政性审批,提高行政许可效率;进一步完善经常项目外汇管理,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稳步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拓宽资金流出入渠道;积极培育和发展外汇市场,完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加强资金流入管理,积极防范金融风险;强化国际收支统计监测,加大外汇市场整顿和反洗钱力度。
    四、中国现行的外汇管理框架
    (一)人民币经常项目可兑换
    1996,我国正式接受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第八条款,实现了人民币经常项目可兑换。但根据国际惯例,我国经常项目外汇管理仍然实行真实性审核(包括指导性限额管理)。
    (二)资本项目部分管制
    按照“循序渐进、统筹规划、先易后难、留有余地”的改革原则,中国逐步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2004年底,按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确定的43项资本项目交易中,我国有11项实现可兑换,11项较少限制,15项较多限制,严格管制的仅有6项。
    (三)加强对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的监督和管理
    银行在办理结售汇业务中,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审核有关凭证,防止资本项目下的外汇收支混入经常项目结售汇,防止不法分子通过结售汇渠道骗购外汇。
    (四)不断改进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
    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坚持主动性、可控性、渐进性的原则。自2005年7月21日起,我国开始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
    (五)不断发展的外汇市场
适应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银行间外汇市场对交易主体、交易机制、业务品种和范围、汇价管理、结售汇头寸管理等方面进行重大调整。
    (六)不断完善的国际收支监测体系
重新设计和开发了新版银行结售汇统计系统;升级国际收支统计监测系统;加快建设国际收支统计监测预警体系,初步建立高频债务监测系统和市场预期调查系统,不断提高预警分析水平。
    下一阶段,外汇管理将建立健全调节国际收支的市场机制和管理体制,努力实现国际收支基本平衡,促进国内经济和对外经济的均衡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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