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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负责管理行政、企事业单位住房补贴资金; (八)负责管理行政、企事业单位住房基金; (九)负责管理市住房公积金物业; (十)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的实施工作; (十一)承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十二)承办市政府决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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