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府辦〔2008〕24號
各區人民政府,經濟功能區,市府直屬各單位:
《珠海市市政消火栓建設三年(2008—2010年)規劃實施方案》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執行過程中遇到問題,請直接向市公安局反映。
珠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八年四月十七日
珠海市市政消火栓建設三年(2008-2010年)規劃實施方案
據統計,截止到2007年6月30日,我市實有市政消火栓3495個,按現有城市佈局,市政消火栓建設率為95.96%。但隨著我市工業西進、城市西拓策略的深入推進,城鄉(鎮)經濟的突飛猛進,鎮村城市化進程進一步加快,各類功能區、園區的規模不斷擴大,特定區域內人員日益密集、企業日益增多,我市公共基礎消防設施欠賬問題將日益突出。從目前我市市政消火栓建設現狀來看,仍然存在數量欠缺、損毀嚴重、管網不符合要求以及發展、分佈不平衡的現象,已經滯後於經濟和社會發展。為增強城市防控火災整體能力,根據市政府七屆三次常務會議精神,按照“快補舊賬、不欠新賬”的總體要求,結合全市消防工作實際需要,特製定我市市政消火栓建設三年規劃實施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指導思想是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和構建和諧平安社會的要求,以提高城市防控火災整體能力、預防和遏制群死群傷火災事故為目標,認真貫徹《消防法》和《珠海市消防條例》等消防法律法規的具體規定,落實各級各部門工作職責,按照“快補舊賬、不欠新賬”的總體要求和實事求是、因地制宜、突出重點、協調解決、整體推進的工作思路,抓緊抓好以市政消火栓建設為重點的城市公共消防基礎設施建設工作。工作目標是利用3年時間,結合城市建設總體進程,逐年解決市政消火栓欠賬問題,在2010年年底,全市市政消火栓建設100%達到應建標準,已建市政消火栓100%完好,並建立完善市政消火栓規劃、建設、投資、管理、維護、使用的制度體系和協調機制。
二、組織領導
成立珠海市市政消火栓建設工作領導小組。由副市長陳英任組長,市政府副秘書長劉新強任副組長,成員為市公安、消防、發展改革、財政、建設、規劃、水務等部門和供水公司的主要負責人以及各區、經濟功能區消防安全責任人。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挂靠市消防聯席會議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市公安消防局局長張菠擔任,辦公室聯絡員由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各指定1名負責有關市政消火栓建設具體事務的科室領導組成。辦公室主要職責是負責具體調研工作,統籌協調各級各部門工作的開展,匯總、跟蹤各級各部門工作資訊並進行督導,為領導小組決策提供參考。各區、經濟功能區應當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由分管區領導牽頭,有關職能部門負責人參加的市政消火栓建設領導機構,並制訂切合轄區實際的工作方案,確保工作順利開展。
三、工作步驟
利用3年時間,結合城市建設總體進程,逐年解決市政消火栓欠賬問題。
(一)調查摸底階段(2008年6月前),主要完成兩個方面的工作。
1.完成對全市市政消防供水的調研工作,並制定三年工作的具體措施。此項工作在2008年6月底完成。由市公安消防局、建設局、規劃局、水務局、供水總公司和各區(經濟功能區)指定人員組成調研組,對全市市政消火栓和消防供水情況進行全面調研,摸清存在問題,並在此基礎上,制定具體工作措施和工作進度報領導小組。
2.按照市“135”行動計劃進度,對香洲區範圍內道路改造已經完成但未同步完成消火栓改造的項目,如人民西路、康寧路等道路(附件1),抓緊加快完成對市政消火栓的改造,解決“欠賬”,並對現有消火栓進行全面維護,確保數量達標、消火栓完好。未完成道路改造的如珠海大道,要同步按照國家標準建設市政消火栓。
(二)組織實施階段(2008年7月至2010年6月),主要完成六個方面的工作。
1.繼續完成列入“135”行動計劃改造道路的市政消火栓建設工作。
2.完成列入2008年至2010年市政道路改造、新建項目的市政消火栓建設工作。如翠香路、沿河東路、明珠路等道路(見附件2)。
3.2008年底前完成高欄港經濟區高欄島的市政消火栓建設工作,建設高欄港經濟區市政供水環狀管網或購置大功率遠端移動供水系統。
4.2009年底前完成淇澳島、金灣區、鬥門區所有工業園區的市政消火栓建設工作(包括新增消火栓、管網改造、維護等),解決三灶鎮的市政供水水壓不足問題。
5.2010年6月30日前完成東部海島(桂山島、外伶仃島、萬山島、東澳島)市政消火栓建設有關工作,重點解決消防水源建設和管網規劃建設工作。
6.建立完善市政消火栓規劃、建設、投資、管理、維護、使用的制度體系和協調機制。
(三)檢查驗收階段(2010年7月至2010年12月),主要完成兩個方面的工作。
1.對前三年建設情況進行梳理、總結,確保工作目標100%完成。
2.各區、經濟功能區要在2010年9月前完成轄區市政消火栓三年建設驗收和總結上報工作,市政府將在2010年12月結合年度消防工作考核組織全面驗收。
四、工作職責
(一)各區政府、經濟功能區管委會要加強對公共消防設施建設與管理的統一領導,將市政消火栓建設納入城鄉總體規劃、組織編制城鄉消防規劃,制訂實施方案,並按照國家有關標準和本方案要求,組織有關部門認真落實,確保轄區市政消火栓建設100%達標。
(二)市規劃局要在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依據國家有關標準和本方案要求,會同建設、消防、水務等部門組織市政消火栓規劃工作並跟蹤落實。在規劃新建、擴建、改建的市政道路時,應徵求公安消防部門的意見。
(三)市發展改革局要依據國家有關標準和本方案要求,將市政消火栓建設列入地方固定資產投資計劃。在辦理(審批、核準)城鄉基礎設施建設、改造項目立項時,應當要求建設單位提供有關公共消防設施建設的投資立項情況並進行審查。
(四)市財政局要依據地方固定資產投資計劃,將市政消火栓建設經費優先納入政府財政預算予以保障,並在城市維護費中列出專項資金用於市政消火栓的建設、維護和管理。在實施本方案時,應將建設經費納入政府財政預算予以保障,並協調市、區兩級財政的建設、改造資金。
(五)市建設局在安排年度基礎設施建設、改造計劃時,要依據國家有關標準和本方案要求,將市政消火栓納入建設、改造計劃,統籌實施。對市政道路建設、改造項目進行審查、驗收時,應當通知公安消防部門參加。
(六)市公安局要加強對損毀、盜竊市政消防供水設施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指導消防部門加強工作落實。
(七)市公安消防局要依據國家有關標準,結合實戰需要,加強對市政消防供水的調研,提出有關建設具體意見供各級政府參考。在現有市政消防供水條件下,加強調查,及時制定滅火救援應急預案,盡可能發揮現有市政消防供水設施的作用。參與審查城市道路規劃、建設、改造項目中有關市政消火栓的內容,參加有關市政消火栓建設、改造項目的驗收,發現市政消火栓不能保證正常使用時,應當通知並督促有關部門和單位及時維護、保養。
(八)市水務局要加強與消防部門的溝通協調,在有關市政供水工程建設中,及時提出市政消防供水建設、改造建議。
(九)市供水總公司要建立完備的市政消防供水設施臺賬,加強與消防部門的溝通協調,加大巡查檢查力度,負責消防供水設施的維護、保養。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市政消火栓建設關乎人民生命財產安全,而隨著地方經濟的迅猛發展,城市公共基礎消防設施建設尤其是市政消火栓建設不能同步跟進,將會對地方公共安全構成嚴重的威脅。對此,各級各部門要有清醒的認識,發揚“時不我待,只爭朝夕”的精神,以“快補舊賬、不欠新賬”為目標,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制定工作計劃,確保各項工作落實到位,抓出實效。
(二)加大經費投入,確保建設、改造項目和維護保養工作順利進行。各級發展改革和財政部門要將市政消火栓建設列入地方固定資產投資計劃,在政府公共設施建設經費開支中,優先考慮市政消火栓建設經費。對市政消火栓建設、改造所需經費,城區範圍內(不含前山、灣仔、南屏、橫琴、唐家灣鎮)所需經費由市財政解決,其他區域均由所在地區、經濟功能區財政解決。
(三)加強溝通協調,逐步建立完善聯動機制。各級各部門要在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加強專項工作的協調溝通。領導小組定期召開會議,研究部署工作,協調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問題。要通過聯動機制,最大限度地減少工作成本,加快工作進度。
(四)加強督察,嚴格考核。領導小組要定期對各級各部門開展這項工作的情況進行督察並進行通報。每年年終組織對當年完成本方案既定工作任務情況進行驗收和考核。同時,要將市政消火栓建設任務作為重點內容納入每年年初市政府與各級政府和各部門簽訂的《消防工作目標管理責任書》中,並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考核和獎懲。
附件:1.2007年改造道路同步建設市政消火栓需求統計表
2.2008年改造道路同步建設市政消火栓需求統計表
附件1
2007年改造道路同步建設市政消火栓需求統計表
|
序號 |
道路名稱 |
應建消火栓(個) |
現有消火栓(個) |
欠缺消火栓(個) |
備注 |
|
1 |
人民西路 |
33 |
25 |
8 |
|
|
2 |
康寧路 |
4 |
2 |
2 |
|
|
3 |
珠海大道 |
442 |
51 |
391 |
|
|
合計 |
|
479 |
78 |
401 |
|
(具體道路以市建設、規劃部門工作部署為準)
附件2
2008年改造道路同步建設市政消火栓需求統計表
|
序號 |
道路名稱 |
應建消火栓(個) |
現有消火栓(個) |
欠缺消火栓(個) |
備註 |
|
1 |
翠香路 |
10 |
5 |
5 |
|
|
2 |
石花路 |
32 |
28 |
4 |
|
|
3 |
沿河東路 |
25 |
12 |
13 |
|
|
4 |
上衝新西街 |
3 |
0 |
3 |
|
|
5 |
安寧路 |
9 |
2 |
7 |
|
|
6 |
同華路 |
6 |
2 |
4 |
|
|
7 |
嶺南路 |
4 |
0 |
4 |
|
|
8 |
嘉祥苑市政配套路 |
4 |
1 |
3 |
|
|
9 |
豐華路 |
9 |
7 |
2 |
|
|
10 |
明達路 |
5 |
0 |
5 |
|
|
11 |
景興苑市政配套路 |
5 |
0 |
5 |
|
|
12 |
壯華學校市政配套路 |
7 |
0 |
7 |
|
|
13 |
藍盾路 |
9 |
2 |
7 |
|
|
14 |
逸仙路 |
13 |
7 |
6 |
|
|
15 |
山場路 |
9 |
8 |
1 |
|
|
16 |
港昌路 |
30 |
17 |
13 |
|
|
17 |
翠微西路 |
16 |
12 |
4 |
|
|
18 |
明珠路 |
46 |
30 |
16 |
|
|
19 |
造貝路 |
8 |
4 |
4 |
|
|
20 |
金雞路 |
37 |
26 |
11 |
|
|
21 |
屏工中路 |
9 |
6 |
3 |
|
|
合計 |
|
296 |
169 |
127 |
|
(具體道路以市建設、規劃部門工作部署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