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日前,珠海市旅遊條例新聞發佈會召開。記者在發佈會上了解到,我市新的旅遊條例已于5月29日經廣東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批准,8月1日起正式實施。 新的旅遊條例突出了對旅遊產業的促進,與原來的旅遊管理條例重在管理大不相同。條例中明確了旅遊業發展不再僅限于旅遊部門範圍內,而是涉及到國土、規劃、醫療衛生等多個部門的系統工程。珠海旅遊業的發展目標是粵港澳重要的遊客集散地和主要的旅遊目的地之一。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高存亮在發佈會上說,立法過程中突出了促進、服務、規範、持續四個特點。旅遊條例上增加了許多促進我市旅遊業發展的條款,包括旅遊項目用地規劃、旅遊產業專項經費等。政府職能部門由原來的管理者向服務者轉變。立法還增加了許多保護旅遊者權益的條款,保障我市旅遊產業規範、持續進行;新的旅遊條例為促進旅遊業發展提供了法制保障。希望政府職能部門能從大局出發,實現部門之間的有力配合,保障條例的順利實施。同時希望有關部門在執行過程中,積極主動蒐集意見並向立法部門反映。 副市長金展揚在會上要求,希望條例中涉及到的主管部門要加強條例學習,進一步領會條例中體現的立法精神,部門之間要相互配合。旅遊部門應加大宣傳力度,讓廣大市民及相關從業者儘快熟悉新的旅遊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