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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財政局(市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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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職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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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貫徹執行國家財政、稅收、國有資產監管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制度;組織擬訂財政、國有資產、財務會計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規和制度,並監督實施。 (二) 擬訂財政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財政規劃,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宏觀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 (三) 編制年度市級財政預算草案並組織執行,受市人民政府委託,向市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市級和全市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決算。 (四) 制定財政和預算收支計劃;管理和監督各項財政收入,監繳國有資產收益;制訂政府公物倉管理制度和政府資產管理規定;負責組織農業稅、農業特產稅、耕地佔用稅、契稅的徵收和管理;管理罰沒財物收入,參與住房制度改革,對各項房改資金實行財政監督。 (五) 管理和監督各項財政支出;管理市級預算外財政專戶及各項政府性基金;管理和監督彩票市場;管理政府貸款業務;管理財政預算內行政機構、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貿易外匯。 (六) 擬訂和執行需要全市統一規定的開支標準、政府採購政策和制度;負責建立和實施國庫集中支付制度;貫徹執行《企業財務通則》及分行業、企業財務制度、《事業單位財務規則》、《行政單位財務規則》;管理市級財政社會保障支出,組織實施對社會保障資金使用的財政監督,執行社會保障資金財務制度、基本建設財務制度和涉外企業財務制度。 (七) 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對市屬單位委派財務總監的管理規章制度和辦法;負責向財政撥款的基本建設重點項目和重點行政事業性單位委派財務總監的工作;負責實施行政事業單位會計集中結算和委派會計工作。 (八) 貫徹執行會計法規和制度;指導和監督註冊會計師事務所的業務;管理和指導社會審計工作。 (九) 監督財稅方針政策、法規和財會制度的執行情況;檢查、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 (十) 制定財政教育規劃;組織財政人員培訓;負責財政宣傳和資訊工作。 (十一) 承辦市人民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 地址:珠海市香洲區興華路152號 郵政編碼:519000 聯繫電話:(0756)226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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