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市人民政府同意,從2008年9月1日起,提高我市未成年人醫療保險財政補貼標準,具體補貼標準由原來的每人每年3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60元,每人每年120元的籌資標準不變。
珠海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二OO八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