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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統計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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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職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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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統計工作的方針、政策,制訂全市統計調查計劃。 (二) 執行國家統計標準和基本統計報表制度,會同有關部門制訂統計標準,指導和審定部門統計標準,審查各部門的統計調查計劃和統計調查表。 (三) 組織實施重大市情市力普查,組織、協調城市、農村社會經濟、各項典型情況調查。向市人民政府等有關部門提供統計資訊和諮詢建議。 (四) 負責全市性基本統計資料的調查、蒐集和整理;負責國民經濟、社會發展與科技進步基本情況的統計分析、預測和監督;定期發佈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資訊。 (五) 協同有關部門組織統計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考證和評聘工作,負責統計人員的教育和業務培訓。 (六) 佈置、審查、匯集有關部門的定期統計報表。 (七) 承辦市人民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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