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職能 中共珠海市委統一戰線工作部(簡稱統戰部),與珠海市民族宗教事務局合署辦公。中共珠海市委統戰部是市委主管統一戰線的工作部門。珠海市民族宗教事務局是市政府主管民族宗教事務的工作部門。五十年代初,中共中央為統戰部門確定了“了解情況,掌握政策,調整關係,安排人事”的基本職能。
二、中共珠海市委統戰部的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中央、省委和市委關於統一戰線工作的方針、政策;結合珠海實際開展調查研究,提出全市統戰工作的意見和建議;組織檢查統戰政策執行情況,協調統一戰線各方面的關係。 2、負責聯繫各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代表人士,及時通報情況,反映意見和建議,貫徹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落實中央、省委對民主黨派的方針、政策和有關規定,發揮民主黨派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的作用,支援、幫助民主黨派加強自身建設和培養、選拔新一代代表人士。 3、負責黨外人士政治安排,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培養、考察、選拔、推薦、安排黨外人士擔任政府及其職能部門行政領導職務的工作;做好黨外後備幹部隊伍和民主黨派、無黨派代表人士的培養工作;協助各民主黨派市委會、市工商聯做好幹部管理工作。 4、負責開展以祖國統一、“一國兩制”為重點的港澳臺、海外統戰工作,聯繫港澳、海外有關社團及代表人士,協調與本地區有關係的港澳臺統戰工作;負責對台灣上層人士的聯繫工作。 5、負責聯絡市工商聯和有關工商社團以及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士,調查研究和反映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士的現狀和政治要求,並提出政策建議;團結、幫助、引導、教育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士;負責對起義投誠的原國民黨軍政人員、原工商業者的聯繫工作。 6、全面推動黨的民族宗教政策的落實,研究、分析並提出全市開展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性建議,聯繫少數民族和宗教界人士,並做好少數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工作。 7、調查研究黨外知識分子、出國和歸國留學人員情況,反映意見、協調關係並提出政策建議;聯繫並培養黨外知識分子、出國和歸國留學人員的代表人物。 8、負責統一戰線的宣傳工作,收集和反饋統一戰線範圍內的資訊。 9、指導各區黨委統戰和民族宗教工作,協調黨委、政府有關部門的統戰、民族宗教工作。 10、受市委委託,領導市工商聯黨組,指導市工商聯工作。 11、承辦中央、省委統戰部門和市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珠海市民族宗教事務局的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針、政策,檢查督促落實情況。 2、調查研究民族、宗教的有關問題,反映情況。 3、開展民族、宗教工作方針、政策和法規的宣傳教育。 4、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務,指導民族、宗教團體開展工作。 5、保障少數民族平等權利,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培養、選拔、舉薦少數民族幹部工作。 6、積極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落實堅持獨立自主、自辦的原則;聯繫宗教界代表人士,協助做好宗教界上層人士的政治安排工作。